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 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下班时间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么
上下班时间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一方,申请上下班时间工伤认定都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和顺利完成认定流程。
三、上下班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上下班工伤认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合理时间。“合理时间”指的是职工在正常上下班时间的基础上,考虑到日常可能出现的合理情形而界定的时间范围。比如,职工因加班、处理突发事务等原因,导致下班时间较平时有所延迟,这种延迟后的下班时间也应视为合理时间。
第二,合理路线。“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从居住住址到工作单位的常规路线,也涵盖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在合理范围内绕行的路线。例如,职工下班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菜,此路线仍属于合理路线范畴。
第三,非本人主要责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相关部门认定,本人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在交通事故中,职工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无责任,才符合这一条件。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职工上下班途中所受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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