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认定最晚不能超过几天
一、工亡认定最晚不能超过几天
工亡认定申请存在不同的时间规定。
对于单位而言,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单位申请工亡认定最晚一般为3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最晚为1年。规定这些时限旨在保障工亡认定程序有序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工亡认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工亡认定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若没有,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需是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死亡诊断证明书。
3.事故报告材料:事故经过的书面说明,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若是突发疾病死亡,需提供突发疾病的相关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近亲属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5.其他材料:可能还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依当地规定。
认定流程
1.申请:由用人单位、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亡认定申请。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材料不全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可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
4.作出决定: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亡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决定。
5.领取认定结果:申请人可前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工亡认定决定书。
三、工亡认定时效怎么规定
职工发生工亡,其近亲属等申请工亡认定存在时效规定。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上述规定时效申请工亡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予受理,会对权益保障产生不利影响。所以相关主体应严格按照时效规定及时申请工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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