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进行遗产继承
一、房产如何进行遗产继承
房产遗产继承需按法定步骤进行。
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需合法有效,明确房产分配意向。继承人要携带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用后获得公证书。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同样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完成公证后,继承人需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提交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继承权公证书等文件,缴纳相关税费和手续费后,即可完成房产的遗产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至继承人名下。
二、房产无人继承如何处理
房产无人继承时,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若存在债务,应当用该房产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以房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其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产,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该房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最后,若死者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房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处理无人继承房产时,需先进行公告寻找可能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公告期内有人主张权利且查证属实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房产。公告期满无人主张权利,再按上述规定确定房产归属。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三、房产使用权有继承权吗
房产使用权一般没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房产使用权只是对房屋拥有使用的权利,并非所有权。拥有使用权的人对该房产通常不具备完整的处分权,所以它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例如公有住房,住户只有使用权,房屋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住户去世后,其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该房产的使用权。不过在一些情况下,与原使用权人共同居住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继续承租该房屋,但这并非是基于继承获得的权利,而是基于与产权单位的新租赁关系。
再如一些通过租赁获得的房产使用权,租赁关系随着承租人的去世而自然终止,继承人不能继承这种租赁性质的使用权。所以,通常来说,房产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以上是关于房产如何进行遗产继承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