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工伤公司需要赔付多少?

2026-01-22 22:22:14 法律知识 0
  六级工伤公司需要赔付多少?六级工伤公司需赔付多个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月付本人工资60%)、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本人提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六级工伤公司需要赔付多少

   六级工伤公司需赔付的项目及大致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的一次性补偿。

   2.伤残津贴:公司应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作为工伤职工在难以继续工作情况下的生活保障。

   3.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期限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

   4.医疗费:公司需承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5.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6.其他:如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合理费用也由公司承担。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二、六级工伤单位每月多少钱

   六级工伤,单位需支付的费用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通常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

   其次,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单位还应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

   另外,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定不同,该项补助金数额差异较大。

   总之,六级工伤单位每月支付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工伤职工本人工资、当地规定等多种因素确定。

   三、临时工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临时工虽无工伤等级,但仍可依法获得赔偿。赔偿项目及处理方式如下:

   医疗费用方面,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通常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支付。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临时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相应赔偿。若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全部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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