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实际使用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一、借款实际使用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实际使用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借款合同的双方是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借款合同是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合同约束的是这两方当事人。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实际使用人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其一,若实际使用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其与名义借款人共同成为合同当事人,自然需承担还款责任。其二,若有证据证明出借人知晓并同意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义务,且实际使用人也有还款的意思表示,此时可视为债务加入,实际使用人需和名义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其三,若名义借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之间构成委托借款关系,出借人知道该委托关系,借款合同直接约束出借人和实际使用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借款实际使用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如何计算利息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分不同情况计算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即出借人不能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逾期利息:即使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期内利息,若约定了逾期利率,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三、借款还款日期超过多长时间不能起诉
借款还款日期超过三年,可能会面临诉讼时效经过的问题,但并非不能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年后起诉到法院,债务人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不过,即便超过三年,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该案件。若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而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还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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