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突然死亡,他的欠款由谁担负
一、被执行人突然死亡,他的欠款由谁担负
被执行人突然死亡,其欠款的担负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被执行人有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此时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用于偿还欠款。
若被执行人没有遗产,且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或没有其他共同债务人,那么债务一般消灭,无法再继续执行。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被执行人死亡,其配偶仍需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欠款。
二、欠款2万元过了5年了还能起诉吗
欠款2万元过了5年仍可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起诉仅需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不过,这里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若这5年中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被告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即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还钱的诉求。
但如果存在一些情况使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有催款记录;债务人承诺过还款;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那么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所以,即便欠款已过5年,依然能起诉。起诉前要收集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同时,要考虑被告可能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并准备好应对策略。
三、起诉欠款人是去欠款人所在地起诉吗
起诉欠款人不一定去欠款人所在地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这种情况下要到欠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若欠款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需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应按照约定到相应法院起诉。
另外,若借款合同履行地明确,债权人也可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也可能成为管辖法院。
所以,起诉欠款人时,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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