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厂里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生病期间厂里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职工生病期间,厂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安心治疗恢复。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厂里仍可解除合同。例如,劳动者在生病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生病期间厂里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并非绝对不能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劳动者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此外,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更改了内容需不需要重新签
劳动合同更改内容后是否需重新签订,要视情况而定。
若仅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较小修改,比如工作地点微调、薪资计算方式小调整等,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变更内容。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重新签订整个合同。
若合同更改内容较多,涉及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大幅变动等核心条款,建议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能清晰明确双方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因原合同与变更内容冲突引发纠纷。
无论采取补充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都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更改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更改后的合同文本,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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