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一、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多方面法律后果。
其一,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有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职业稳定性提供更强保障。
其三,面临劳动行政部门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为避免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签了劳务合同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签了劳务合同是否可不签劳动合同,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概念。劳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便签了劳务合同,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的工作,获取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如获得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若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如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务服务,签订劳务合同即可,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各自按约定履行义务。
综上,若为劳动关系,签劳务合同不能替代签劳动合同;若为劳务关系,签劳务合同是可行的。
三、用人单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
若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定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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