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以下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基础上提高了工资待遇,劳动者拒绝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原合同工作环境较好,续订时调整到较差环境且未增加补贴,劳动者不续签,单位应支付补偿。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企业因自身经营问题,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是怎样的
公司劳动合同欺骗指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虚假承诺:公司在招聘时承诺高薪、优厚福利、良好晋升机会等,但实际履行合同中未兑现。例如承诺的年终奖金未发放,或晋升条件随意更改。
-隐瞒关键信息:公司隐瞒工作环境的危险性、工作强度、职业危害等。如未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或实际工作时长远超面试时所说。
-提供虚假资质:公司伪造自身资质、业绩等,夸大公司规模和实力,吸引劳动者入职。比如谎称是知名企业子公司,实际并无关联。
-合同条款欺诈:在合同中设置模糊、歧义条款,或故意不明确关键内容,使劳动者权益受损。如工资结构表述不清,导致后期随意克扣工资。
遭遇此类情况,劳动者可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
三、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不同情形。
若单位合法解除,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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