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时贷款人死亡,担保人偿还吗
一、借贷时贷款人死亡,担保人偿还吗
借贷时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是否偿还需分情况来看。
若属于一般保证,在贷款人死亡后,其遗产会先用于清偿债务。当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需先通过法律途径就贷款人遗产进行追偿,在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以贷款人的遗产来偿债,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即贷款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担保人不得拒绝。
另外,若贷款有抵押物,债权人可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按上述保证方式确定担保人责任。同时,若贷款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贷款,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
二、借贷纠纷胜诉,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借贷纠纷胜诉后对方不还钱,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对方仍未还钱,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第二,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可根据情况冻结、划拨其存款。
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对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第四,限制出境、纳入失信名单。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还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受到限制。
第五,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的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解除同居关系时,认定同居期间双方的借贷关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借贷合意:需要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意思表示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协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应清晰表明一方有借款的意愿,另一方有出借的意思,明确款项性质为借款而非赠与或其他性质。例如,双方在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到“我借你这笔钱,你之后要还”,就可作为存在借贷合意的有力证据。
-款项交付:仅有借贷合意还不够,还需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若为转账,转账记录是关键证据,上面应显示转账金额、时间和双方账户信息;若为现金交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人证言、取款记录等佐证。比如,一方从银行取款后交给对方,有银行取款记录,且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交付过程,就能增强现金交付的证明力。
-综合考量:除上述证据外,法院还会结合双方经济状况、款项用途、日常相处模式等综合判断。例如,双方经济条件都较好,借款金额不大且无借条,但款项用于一方突发的医疗费用,综合情况可推断存在借贷关系。
总之,认定同居期间的借贷关系需结合多种因素和证据,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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