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啥区别
一、解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啥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存在多方面区别:
-定义与情形: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期限未届满前,因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或出现法定事由,提前结束劳动关系。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基于法定情形使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通常是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破产等。
-适用法律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则依据该法中合同终止的相关条款。
-经济补偿不同:解除劳动合同中,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无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程序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相对复杂,如用人单位解除需提前通知工会、书面通知劳动者等。劳动合同终止程序相对简单,出现法定终止情形,合同即终止。
二、解除劳务合同要提前多久通知劳动者
解除劳务合同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时间需分情况来看。
若是在劳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就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
若劳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从法律层面通常无强制的提前通知时间要求。一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给予劳动者合理的准备时间。比如工作交接、寻找新工作等。合理时间要结合具体工作性质、岗位情况确定。若岗位替代性强、交接简单,提前数天通知也可能被认为合理;若岗位专业性强、交接复杂,可能需提前较长时间,如15天甚至1个月。
但如果是劳动合同,依据法律,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因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因的写法需依据实际情况,以下为你列举常见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写明“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体现双方自愿终止劳动关系,不存在一方强制解除的情况。
2.劳动者主动离职:如“劳动者因个人发展原因,提前[X]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明确劳动者遵循法定程序提出离职。
3.用人单位辞退: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写“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据公司[具体制度名称]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因经济性裁员,可表述为“用人单位因[具体经济困难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可简单写“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书写时应准确、客观、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发歧义的表述,同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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