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呢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呢
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依据不同情形确定。
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如果是同一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多笔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尽管债务是分期履行,但本质上属于同一笔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也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目的。
若各期债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基于同一借款合同约定,而是分别订立合同约定不同借款及还款期限,则每一期债务的诉讼时效分别从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为此时各笔债务在合同依据、权利义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应分别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应该怎样计算呀
个人之间借款利息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形。
若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且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利息按照约定利率计算。比如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本金10万,那一年利息就是10万×10%=1万。
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若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贷的,法院不支持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利息由法院结合民间借贷合同内容,并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另外,逾期利息方面,若有约定从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可按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若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借款时没约定利息还钱时还要不要给利息
借款时没约定利息,还钱时一般不用给利息。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虽借款期内无利息约定,但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出借人可主张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此时,出借人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此外,若借款主体是非自然人,即一方或双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院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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