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呢

2026-01-26 00:44:47 法律知识 0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时间因主体和情形而异。劳动者主动解除,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有过错可立即解除;非过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付一月工资;经济性裁员要提前三十日说明并报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呢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时间因解除主体和情形而异。

   若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若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较为复杂。当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告知。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非过错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此外,在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视情况而定:

   1.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单位提出维持原工资待遇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下单位无补偿义务。

   2.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单位降低工资标准续签,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应给予补偿。

   3.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即使劳动者有续签意愿,但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单位要承担补偿责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法律规定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更名属于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这只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一项常规变更,并不涉及公司主体资格的实质性改变,也未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本质影响。

   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内容,依然对更名后的公司和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劳动者都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例如,劳动者需按约定提供劳动,公司也应按合同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若公司以更名为由,不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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