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经济纠纷的钱能要回来吗
经济纠纷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有充分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清晰证明双方存在经济往来及对方欠款事实,且证据真实合法有效,那么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要回钱的可能性较大。比如,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也可申请第三方调解,促使对方还款。
若协商和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若胜诉,可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若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然而,若证据不足,难以证明经济往来及欠款事实,或者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便胜诉,钱也可能难以全部要回。另外,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且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再保护胜诉权,要钱会面临较大困难。
二、经济纠纷的鉴定费谁承担
经济纠纷中鉴定费的承担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若双方当事人对鉴定费的承担有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尊重双方事前达成的共识。
其次,若无约定,通常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鉴定费最终由哪方承担。一般会按照过错程度来划分,过错方可能承担较多甚至全部的鉴定费。例如,一方在纠纷中存在主要过错导致需要进行鉴定以查明事实,法院可能判决该方承担鉴定费用。
再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比例,判定双方按比例分担鉴定费。这样能更公平地分配费用负担。
最后,部分情况下,若鉴定结果对双方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法院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双方平均分担鉴定费。
总之,经济纠纷鉴定费的承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经济纠纷的追偿期是多久
经济纠纷追偿期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此外,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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