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变更抚养权
一、如何向法院变更抚养权
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证据。需收集能证明原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或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原抚养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或患有严重疾病、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抚养等情况;而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好教育等优势。证据形式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收入证明、证人证言等。
其次,书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并阐述事实和理由,将上述证据支持的情况详细说明。
然后,提交材料。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最后,参加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出示证据,反驳对方不合理诉求。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二、什么办法能要回抚养权
要回抚养权可通过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途径。
协议变更较为简便,双方可自行协商,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这种方式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能有效变更抚养权。
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通过诉讼变更。法院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例如一方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给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像一方经常打骂孩子,或沉迷不良嗜好,影响孩子成长。
3.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提起诉讼时,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原抚养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以及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三、如何让对方放弃抚养权
要让对方放弃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进行协商沟通。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阐明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理由,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以打动对方,促使其自愿放弃抚养权。
第二,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让对方认识到自己不利于孩子成长,从而放弃抚养权。
第三,尊重对方合理诉求。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比如探视权的行使方式、频率等,给予充分尊重并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以此增加对方放弃抚养权的可能性。
第四,借助第三方调解。若双方沟通存在困难,可邀请双方信任的长辈、朋友或专业的调解机构介入,从中斡旋,促成对方放弃抚养权。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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