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由哪些构成
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由哪些构成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实施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也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一般具有营利目的,但不以此为构成要件。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重要的税收抵扣等功能,伪造行为严重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仿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专用纸、荧光油墨、形状等样式,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伪造的方法多样,如印刷、复制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刑罚。
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刑标准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其定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下:
-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数量、情节等因素量刑。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行政责任
如果虚开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会计会面临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会计是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会计会按上述量刑标准处罚。
司法实践中,会计量刑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若会计受胁迫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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