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中的房子还能再次抵押贷款吗
一、抵押中的房子还能再次抵押贷款吗
抵押中的房子可以再次抵押贷款,这种情况被称为二次抵押。不过,要进行二次抵押需满足一定条件。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角度,通常要求房屋具备可抵押额度。也就是说,房屋价值扣除原贷款余额后还有剩余价值,金融机构会根据剩余价值来确定二次抵押的贷款额度。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原贷款余额30万,剩余70万的价值,金融机构会按一定比例确定二次抵押可贷金额。
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也是重要考量因素。金融机构会查看借款人信用记录,评估其是否有按时还款的能力与意愿。若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通过二次抵押审批的可能性较大。
不同金融机构对二次抵押的政策不同。部分银行可能不接受二次抵押业务,而一些民间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提供二次抵押服务,但利率通常会比银行高。
进行二次抵押时,借款人要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和成本,确保自身有能力承担新增债务。
二、贷款签了电子合同未下款需要还吗
贷款签了电子合同但未下款,通常不需要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以贷款人提供借款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只有当贷款机构实际发放贷款后,借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借款人才有还款义务。
若仅签订电子合同,贷款机构未履行放款义务,借款合同未生效,借款人自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若贷款机构要求还款,借款人可主张合同未生效进行抗辩,并保留未收到款项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记录等。
不过,需警惕一些诈骗手段。部分不法分子可能以各种理由,如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诱使借款人转账。遇到此类情况,应保持警惕,避免遭受财产损失。若已遭遇疑似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贷款还不上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贷款还不上时,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情况。
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
若是连带保证,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保人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时,要充分了解担保责任和风险,谨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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