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高利转贷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2026-02-01 17:25:35 法律知识 0
  现行刑法对高利转贷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以转贷牟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10万以上或2年内因高利转贷受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转贷的,应予立案。“套取”“高利”有认定标准,达立案标准将追刑责,量刑依金额而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现行刑法对高利转贷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2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需认定行为人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等欺骗手段获取贷款。“高利转贷”是指转贷利率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若达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高利转贷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二、私人高利贷罪立案标准

   我国并没有“私人高利贷罪”这一罪名。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与高利贷相关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犯罪,常见有非法经营罪等。

   若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对于放贷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包括使用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等行为,也可能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

   此外,民间个人借贷中,法律保护的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超过此利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三、私放高利贷的行为能否成立非法经营罪

   私放高利贷的行为不一定成立非法经营罪。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然而,一般的民间借贷中偶尔发生的高息放贷行为,未达到上述情形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借贷行为本身是民事法律关系,高利贷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等同于刑事犯罪。判断私放高利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综合考量放贷对象、放贷频率、情节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仅是个别借贷且未造成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扰乱的结果,通常难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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