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2026-02-02 05:24:12 法律知识 0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经济补偿,但有特殊情形。如单位强迫劳动、存在过错致员工解约、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约,员工可获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半年以上按一年计,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员工解除合同,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员工解除合同后可获得经济补偿。

   第三,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同意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处理方式如下:

   1.办理社保减员:企业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停止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若未及时办理,可能继续产生社保费用,给企业带来损失。

   2.员工社保转移

   -新单位接收:员工找到新工作后,新单位会办理社保增员。员工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等,由新单位将社保关系转入并继续缴纳。

   -灵活就业参保:未找到新工作的员工,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自行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通常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申领:若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规定年限,可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月领取。

   4.社保封存:暂时不打算参保的员工,社保账户会自动封存。等后续有参保需求时,可办理启封和续保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如下:

   1.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共识,自愿签订,法律予以认可。

   2.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初次实行或国企改制重签合同时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满足上述条件时,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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