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后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一、征收土地后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征收土地后,土地通常不再属于原土地所有者。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会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原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土地,土地所有权本身就是国家的,征收主要是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旦土地完成合法征收程序,土地的权属就发生了变更。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获得合理补偿后,不再对被征收土地享有相关权益。不过,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若征收程序不合法或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征收土地以后还能延包土地吗
征收土地后能否延包土地,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土地被全部征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原土地承包关系终止,通常不能再延包该被征收土地。因为征收意味着土地性质和权属改变,原承包户失去对该土地的承包权益。
若土地部分被征收,剩余部分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受影响,在承包期限届满时,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延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也有相应的承包期限及延包规定。只要承包户没有出现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继续承包的情形,就有权申请延包剩余土地。
此外,延包还需遵循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等原则,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所以,部分征收土地后,剩余土地满足条件可延包,全部征收则不能延包。
三、征收要给土地使用权多少补偿
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数额需依据多种因素确定。一般而言,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其标准通常按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计算,不同地区倍数有所差异,一般在6 - 10倍。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4 - 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农作物等的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此外,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总之,征收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补偿数额,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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