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摔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上下班途中摔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该摔伤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在此情况下需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职工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倒致伤,且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公司要按照工伤规定处理,包括协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治疗期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
然而,如果单纯是因自身原因不小心摔倒,比如走路时看手机没注意路面状况而摔伤,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通常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若公司存在过错,比如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导致职工过度疲劳,影响其正常行走而摔倒,那么公司可能需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判断公司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摔伤的具体情形和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二、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可认定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可认定为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职工在上班路上,被机动车碰撞受伤,且经交警部门认定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这种情况可认定工伤。
其二,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可能认定工伤。例如职工为避开交通拥堵,选择相对不那么常规但合理的路线,在此途中受伤且符合相应条件的。
但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自己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导致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总之,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要结合事故性质、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三、上下班途中受伤公司怎么赔偿
上下班途中受伤,公司是否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种情况下,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公司若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如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公司需承担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若不属于工伤:比如员工自身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导致受伤,公司一般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可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给予一定的人道关怀或其他福利性质的补助等。
总之,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获得公司赔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需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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