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手续能否异地办理需分情况。协议离婚方面,若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目前部分地区开展了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比如在一些经济发达、人口流动大的城市有相关试点举措。
诉讼离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只要被告在异地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就可以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协议离婚在特定试点地区满足条件能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符合法定管辖要求时也可异地进行。
二、离婚冷静期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不愿离婚的一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程序终止。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
诉讼离婚时,主张离婚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另外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另一方找不到人,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申请宣告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第二,直接起诉离婚。另一方虽找不到人,但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第一次起诉时若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待判决生效一定期限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注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若一方缺席,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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