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一、厦门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在厦门,离婚后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首先,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其次,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再者,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另外,若存在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分割有约定,按协议执行。总之,离婚房产分割会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
二、协议离婚怎么变更房产
协议离婚后变更房产,一般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认协议与证件:明确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是办理房产变更的基础依据。
2.办理析产公证(可选):虽然不是所有情况都要求,但有些地方会规定协议离婚后需办理析产公证。当事人可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增强房产分割约定的法律效力。
3.申请免征契税:凭借离婚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免征契税。这一步能为当事人节省房产变更过程中的税费支出。
4.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申请房产过户。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核发新的房产证。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可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畅。
三、不离婚可以办房产证吗
不离婚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与是否离婚并无直接关联,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办理房产证的法定条件。
若房产为购买所得,一般需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购房者需提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即便不离婚,也能办理房产证,且可根据夫妻双方意愿,登记为一方单独所有、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如果是自建房屋,需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房屋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即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证。
总之,无论是否离婚,只要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就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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