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什么义务
一、取保候审有什么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人如需离开,应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确保执行机关能及时掌握其最新信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按司法机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讯问等。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能对证人进行威胁、引诱、贿买等,阻碍证人如实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破坏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或与其他同案人商议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违反上述义务,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还拘役吗
取保候审后可能会被判处拘役。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作用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相对自由的候审环境。其适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
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是否被判处拘役,取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若经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符合判处拘役的条件,即便之前被取保候审,依然会被判处拘役;若不符合判处拘役条件,则不会判处拘役。所以,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被判处拘役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三、取保候审要交保险吗
取保候审不需要交保险,但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违反规定的行为等义务。
所以,取保候审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来保障,并非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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