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逃逸怎么认定的罪名
一、教唆逃逸怎么认定的罪名
教唆逃逸认定的罪名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交通肇事犯罪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教唆者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若有人教唆肇事者逃逸,教唆者和肇事者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在其他犯罪场景下,教唆他人逃逸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教唆者通过言语等方式促使犯罪人逃跑以逃避司法机关追捕,符合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此罪名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认定教唆逃逸的罪名要结合教唆者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被教唆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以准确适用法律条款。
二、教唆他人逃逸的判多少年
教唆他人逃逸的量刑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若教唆他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唆者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教唆他人在犯罪后逃逸以逃避司法追捕,教唆者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量刑会综合考虑教唆的手段、被教唆者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对教唆者作出公正判决。
三、教唆逃逸怎么认定的罪行
教唆逃逸涉及的罪行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通常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和窝藏、包庇罪。
若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为在这种情形下,教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教唆者主观上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所以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若不是交通肇事场景,而是明知是犯罪的人,教唆其逃逸以帮助其逃匿,则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教唆逃逸属于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一种方式,只要教唆者主观上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且实施了教唆逃逸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具体的罪行认定,需依据证据,结合犯罪构成要件,由司法机关作出最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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