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立法深化后陈经验赋能基层治理

2025-12-30 16:07:5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蒋定国 通讯员华骏)12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时刚介绍了《条例》实施相关情况。

  今年11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法治锚定监督核心,强化基层治理刚性支撑。“后陈经验”的核心生命力在于民主监督,《条例》立足这一本质,以法治方式将基层监督从“实践探索”升级为“法定责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定地位与履职边界,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固化为法规要求,针对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设立刚性监督条款,让“村级事务村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通过唱账监督、履职报告、意见反馈闭环等制度设计,破解基层监督“软弱散”难题,以法治权威筑牢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防火墙”,实现监督从“自愿参与”向“法定义务”、从“零散开展”向“系统推进”的转变。

  二是全域延伸治理场景,推动经验价值跨域辐射。《条例》打破“后陈经验”局限于乡村治理的传统认知,立足城乡融合发展与多元治理需求,构建“乡村为基、全域拓展”的应用格局。在横向维度,将经验从村级治理延伸至城市社区,明确要求建立居务监督机构,破解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社区事务决策等城市治理痛点;向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拓展,推动民主参与、事务公开、权力监督机制的跨领域适配。在纵向维度,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四级联动推进机制,既保留后陈村发源地的实践本源,又为不同场景、不同层级的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制度模板,让基层治理经验实现“一村创举”到“全域善治”的价值跃升。

  三是民本贯穿制度设计,激活群众参与内生动力。《条例》始终坚守“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的初心,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立法全过程。通过细化村民参与程序,明确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实现路径,让群众从治理“旁观者”变为“主人翁”。建立“村民点题、两委答题、监委会督题”的全链条响应机制,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时,通过财务唱账、村务公开“网上晒”等直观形式,降低群众参与门槛,让基层治理从“干部主导”转向“群众共治”,凝聚起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四是多元协同保障传承,构建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条例》跳出“就经验抓经验”的局限,构建“政府引导、司法护航、社会参与、人才支撑”的多元协同保障体系。政府层面完善工作落实与创新激励机制,推动数字化监督系统建设,为经验传承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持;司法层面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保障条例制度落地见效;社会层面联动党校、高校、社科机构开展理论研究,挖掘经验的时代内涵与实践价值;人才层面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培育,鼓励专业人才参与监督工作,提升治理专业化水平。通过设立“后陈经验”宣传周、健全褒扬激励制度等举措,既强化制度执行的硬性保障,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后陈经验”在传承中创新、在发展中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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