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司法沙龙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2025-12-31 14:06:47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通讯员应欣芷)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法学会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司法实务沙龙。来自宁波大学、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海曙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全覆盖机制建设疑难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全覆盖机制”优化提供智力支持。

  本次沙龙聚焦三大实践议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内外部衔接疑难问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化疑难问题以及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运用疑难问题。

  针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内外部衔接问题,与会者普遍认为,构建“大评查”格局必须强化跨部门协同的刚性约束,并构建一套衔接顺畅、标准统一的评价体系。海曙区委政法委代表李遐提出,需在“合力整改”上动真格,并推动研讨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跃军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当前机制已形成同国家发展大局、地方发展战略相衔接的分层分类、权责贯通的体系格局,面对实践壁垒,可考虑构建涵盖“共性、个性、特殊”三阶和“程序、实体、效果”三维的精细化标准体系进行优化。

  面对智能化评查的应用与挑战,与会代表分享了当前的技术探索与局限。浙江省检察技术业务标兵、海曙区检察院代表原枕谋介绍了利用大模型技术探索人机协同评查的工作思路。同时,海曙区检察院代表张建国表示,现有智能评查在规则设置和实体问题识别上存在不足,需加强针对性规则研究与实体检查能力开发。海曙区法院代表樊卓玮则分享了数字化监管的实践与思考。绍兴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尹峰在点评中指出,智能化是“全覆盖”的必要工具而非万能钥匙,需明确“人”的核心定位,通过优化系统底层逻辑与基础能力来弥合技术现实与实务需求之间的差距。

  关于评查结果的运用效能,有专家指出,需改变“就案评案”“评而不用”的现象,通过建立规范的晾晒、讲评机制,将结果运用规范化。海曙区检察院代表朱亦忻从检务督察衔接角度提出,应推动问题处置从“简单移送”向“精准研判”转变,实现从“个案处理”到“系统治理”的深化。宁波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战晓宁的点评进一步阐明,结果有效运用的前提是标准切实落地,应加强结果与司法责任制的衔接,发挥“评查一案、治理一片”的效能,从而实现“每案必检”的终极价值。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实务中的具体困惑与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交流。海曙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志胜在总结中指出,本次沙龙直面实践真问题,讨论深入且富有建设性,既为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机制建设开拓了新思路,也为区域高质效司法履职指明了方向。

  海曙区法学会将对此次沙龙汇聚的意见共识进行系统梳理与深化研究,积极推动研讨成果向理论建言与实践参考转化,共同为构建更加科学、协同、高效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贡献法学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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