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佳县法院柔性执行巧破僵局
2024年3月5日,张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康某诉至佳县法院,最终以调解结案。因张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康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张某名下无网络资金、银行存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5年11月20日,张某主动来法院协商处理,愿意支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分期支付,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耐心对张某做思想工作,讲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张某始终不为所动。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为了争取一次性案结事了,充分运用调解手段,与张某家属取得联系,告知法院拟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希望其积极筹集案款。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家属一次性支付康某借款本息18000元,剩余案款康某自愿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