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振安区综治中心化解企业运输难题

2026-01-12 16:08:5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驰 □王明月 王乃柱)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排除妨害纠纷,让企业生产经营的“堵心路”变身“畅通途”。

  2018年,丹东市某锻造机械有限公司在振安区套外村购置房屋及厂房后,日常需通过大车运输器械进出厂区。然而,邻居高某在自家厂房门口两侧搭建彩钢房并堆放杂物,导致大车转弯时频繁剐蹭,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输。多次沟通无果后,该公司向振安区综治中心求助,要求高某清除障碍物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接到诉求后,振安区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联合区法院、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勘查。经了解,双方早年间曾在村委会主持下签订协议,明确高某需为企业留出3米宽通行道路。现场实测显示,通道宽度确实符合协议约定,但工作人员发现了核心问题:协议约定的3米是基础标准,而大车转弯存在内轮差,实际需要更宽的操作空间。高某堆放的杂物虽未占用3米红线,却挤占了通道两侧的“缓冲带”,导致大车转弯时无法顺利通行。

  找准症结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采取“普法+共情”双管齐下的调解策略。一方面,向被告高某细致解读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明确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协议约定需结合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清理杂物既不影响其自身使用,又能避免后续纠纷;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企业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损失,强调顺畅通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长远意义远大于短期赔偿。

  经过工作人员入情入理的沟通协调,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化解。高某当场清理了通道旁的彩钢房和杂物,企业也主动放弃了2000元赔偿诉求,并于2025年12月1日撤回相关诉求申请。这场涉企纠纷通过“实地勘查+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圆满化解,实现了企业生产需求与邻里和谐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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