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法院构建四维体系守护武夷山生态
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构建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格局
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江西、福建两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决定了司法保护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推动跨省协同、区域联动。上饶法院依托闽赣“2+2+5”法院协作机制,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沿线基层法院保持紧密沟通,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在案件管辖、证据互认、执行协同、生态修复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共同推进生态司法协作向纵深发展。
聚焦“非法穿越”突出问题,强化预防性司法与综合治理
针对“驴友”非法穿越国家公园核心区、破坏脆弱生态环境的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铅山县法院联合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公安、检察、林业、文旅、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八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穿越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核心保护区”的通告》,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创新生态修复机制,推动恢复性司法落地见效
上饶中院始终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努力实现“判得准、修得好、看得见”的修复目标。在武夷山镇共大林场设立“环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实践基地”,该基地与乡村振兴项目相结合,融入河红茶产业、生态香榧采摘园等绿色产业,为环境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提供场地和机会。在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中,上饶中院发现当地政府为避免生态环境损害持续扩大,已先行垫资进行了应急修复,若机械地遵循常规执行程序,将导致资金流转效率低下,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面对此困境法院主动与市县两级环保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创新性地采用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垫资单位凭垫资证明直接向法院申领执行款的方式。这一模式极大地简化了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服务绿色产业发展,司法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双赢
上饶中院围绕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特色产业——河红茶的发展,上饶法院在武夷山镇设立“司法巡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法庭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机制,并联合检察机关、综合执法队等单位开展联合巡查与普法宣传,围绕茶产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毁林种茶、毁田种茶、水土流失等问题,向茶农茶企宣讲法律政策,引导产业在生态保护前提下实现绿色、有序、健康发展。2025年全年,共收集涉茶案件线索2起,成功调解1起,为茶农追回茶叶款5万余元,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保障了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