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调解审判双驱动化解家事纠纷
在速裁庭法官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因被告情绪激动,沟通困难,导致诉讼程序面临停滞的情况。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和谐稳定固然是夫妻关系的理想状态,但是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和平分手也不失为一种妥善解决婚姻问题的方式。作为成年人,结束关系时给彼此体面,这是对往日自己选择的最后成全。”此时,调解员主动发挥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用真诚耐心的态度疏导被告的情绪。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在一些小事上不应该赌气过于纠结,应该结合自身的能力与经济现状,从事实出发,通过相对公平的财产分割方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在被告情绪稳定后,调解员又细心地指导原告梳理诉求、依法表达,逐步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与纽带。
当调解员用情理化解矛盾、拉近距离时,法官则用法律明晰规则、把好底线。随着调解工作的推进,双方当事人开始愿意坐下来交流时,徐向云适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清晰明确的解读,让双方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公正客观的分析,使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开始正视自身的诉求与实际情况。
同时,调解员根据徐向云对法律问题的解读,进一步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情感和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共同的利益点,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与调解员的协同努力,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这一过程不仅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大大提升了诉讼效率,使纠纷得到了快速、有效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