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法院保全执行组合拳护权益
2024年,赵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贾某借款10万元,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贾某多次催讨,赵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无奈之下,贾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偿还借款本息。
案件受理后,贾某提供了赵某近期有意处置其名下资产的线索。对此,承办法官迅速作出反应,为有效避免诉讼过程中被告转移财产,保障原告权益落到实处。在原告贾某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后,第一时间作出裁定,果断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查封、冻结被告赵某名下财产,为案件后续顺利审理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鉴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贾某的诉讼请求,案件迅速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款项得以及时扣划并发还贾某。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