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检察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张某系先天性精神发育迟滞残疾人,父亲系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在其3岁左右时就离家出走,从此家中只剩三口人相依为命。因智力弱,张某上到小学五年级后,就辍学在家。张某的姐姐成家后,张某的父亲一边劳作,一边照顾张某,日子简单而平静。
然而这样的平静日子,却因张某外出务工彻底被打破了。
被告人何某通过扣押被害人张某等4人的身份证、限制与他人交流、虐待、殴打等方式,强迫张某等人先后在某省多家公司搬砖为其赚取劳动报酬,在此期间,张某因搬砖动作慢、出错,迎来的便是工头何某手中棍棒的抽打、拳头的暴击,或是冰冷的言语辱骂。“傻子就该多干活”“没本事还想吃饭”,这些恶毒的话语,伴随着日复一日的暴力,刻进他们残缺的心智里。期间何某还用尖嘴钳夹伤张某的舌头并拔掉了部分牙齿,致使张某12颗牙齿缺失,13颗牙齿冠根折断。
不堪忍受折磨的张某最终选择逃跑,在外流浪一个月后,张某被某省某市救助站救助,救助站将张某送回户籍地,伤痕累累的张某在家人陪同下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不久,何某终于落网了。
经鉴定,张某牙齿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口唇损伤并畸形愈合等身体损伤多个轻伤二级。案发后,何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被提起公诉,某省一区人民法院判决何某犯强迫劳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决何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8650元,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张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6735.84元。
历经一年多,一份十多页的胜诉判决书终于送到了张某的手上。然而,何某是否有履行能力,又成了一大难题。
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何某违法所得的款项已挥霍一空,家徒四壁,现家中还有3个未成年孩子正在上学,父母年迈且母亲瘫痪在床多年,无赔偿能力……
张某受伤后的治疗费以及往返案发地参加诉讼,已负债累累,远超一个单亲残疾人家庭的承受范围。
为了帮助张某摆脱困境,案发地检察机关拨通张某户籍地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的电话,将这一线索通报威宁县检察院,检察院分管领导进行部署,第一时间派员赶赴被害人户籍地,全面核查张某的受害情况、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条件,并与案发地检察院迅速启动跨省司法救助联动机制。
考虑到张某因遭受长期虐待致身体多处损伤,且家庭无经济能力承担后续治疗及生活开销,两省检察院协同发力,为其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快速为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及生活物资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同时,威宁县检察院邀请镇政府、县残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研判张某家庭实际困难,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县民政局已为张某家庭办理低保,一家两口按月领取低保金;县农业农村局将张某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管理;县残联为张某办理残疾证;张某户籍地所在村委会将张某的父亲聘为护路员,按月领取劳动报酬;镇政府将张某一家纳入重点走访慰问对象。
案件办结后,两地检察院检察官并未停下帮扶的脚步,多次联合开展回访工作。
当检察官们再次回访时,张某用结结巴巴的语言,表达他对两地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张某的父亲更是用他粗糙的双手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泪眼婆娑地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活着的希望都没有了!”
如今,张某已逐渐走出工头带来的心理阴影,能够在家人的陪伴下参与简单的农作,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