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法院创新司法信用数据共享机制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是构筑法治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实践中,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企业征信会受到显著影响,在贷款融资、行政审批、招投标评审、商业合作等方面受到限制。企业即使在主动履行后,仍可能因缺乏有效的信用修复渠道,继续背负“失信标签”,影响正常经营。
宝山区法院探索自动履行激励,开辟线下信用修复通道。在全市率先向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载明“被执行人系主动履行”等正面内容,凸显当事人的积极、诚信态度,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信用救济渠道,降低涉诉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引导当事人向善守信。
宝山区法院依托数字法院成果,构建信用数据分类治理路径。打造“执行案件履行后信用评级及修复数据共享”应用场景,自动抓取当事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信息,并转化为用于修复信用的司法信用数据。该场景运行以来,共抓取25万余条执行案件履行数据,并通过上级部门数据核验,近期将推送给市大数据中心。在“随申办”设立司法信用修复专窗,实现文书申请、数据自动生成、文书电子送达的全流程线上办理,便于企业和群众在线办理。
宝山区法院多元联动发力,盘活社会信用协同治理格局。深化府院联动,与区发改委签署合作备忘录,推送司法信用数据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强联合调研,促推司法信用数据与金融机构共享共惠,实现便捷查询与应用,破除“涉诉即风险”的片面认知。
截至2025年12月,宝山区法院已制发600余份《自动履行证明书》,通过政务专线推送13批120余条司法激励数据,有效填补社会信用体系中司法履约信息的空白,促推社会信用体系从“惩戒失信”向“惩戒失信与激励守信并重”转化。该机制已被纳入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