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官化解装修纠纷
黄某从事门窗加工行业,为李某房屋安装门窗玻璃及铝合金框架,工程总价11万余元。施工完毕后,李某以阳台门窗漏水为由拒付27000余元尾款,黄某称漏水系墙体问题,与自身施工无关。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庭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对施工质量是否存在瑕疵分歧极大,情绪愈发激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若案件启动司法鉴定,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增加双方诉讼成本。
为避免矛盾激化、提升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邀请技术调查官黄工介入案件处理。法官、黄工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李某家中开展现场勘查。黄工凭借专业经验,对阳台玻璃框架主体、漏水点进行细致检查、反复核验,最终明确漏水系多因素导致——既存在玻璃框架密封性不足的施工问题,也有室内室外高度差设计不合理的客观因素。同时,黄工现场向双方释明判断依据,同步提供渗水点修复的可行方案,并对修复大致价格作出初步评估。双方当事人听后均表示认可,对立情绪逐渐缓和。
依托技术调查官出具的专业意见,承办法官精准把握双方过错程度、损失大小及修复成本,再次组织开展调解,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于当日支付黄某尾款1万元,黄某申请撤回起诉,一场曾经僵持不下的装修纠纷得以高效化解。技术调查官的介入,不仅为案件审理提供了“技术外脑”支撑,更省去了司法鉴定环节,大幅缩短解纷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长乐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建工领域“技术调查官+”机制建设,拓展机制应用场景,发挥技术调查官专业优势,推动专业力量赋能司法解纷,不断提升建工案件审理质效,以优质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