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法援助受害人获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
2023年底,12岁的樊某某在放学途中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事故造成其身体多处挫伤、肺部挫伤。然而,首次出院后,樊某某出现了持续头痛、噩梦、焦虑及身体抖动等严重症状,后经确诊为“脑震荡后遗症”与“焦虑障碍”。突如其来的伤病与后续的治疗费用,让这个由母亲崔女士独自支撑的三口之家陷入困境。面对维权难题,崔女士来到天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中心经审核,迅速指派山东惠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承办此案。李明介入后,协助当事人提起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但因首次住院病历中未明确记载“脑震荡”诊断,一审法院认为后续治疗与事故的关联性证据不足,未支持后续治疗费用的诉求。
面对一审败诉的结果,李明并未气馁。他深入挖掘关键证据,通过合法渠道调取了首次住院的完整《病程记录》,其中明确记载了樊某某在事故后即存在“头部不适、头晕、恶心”等符合脑震荡特征的临床症状。案件进入二审后,为帮助法官清晰理解复杂的病情发展与因果关系,李明律师创新办案方法,精心制作了《案件时间脉络及病情发展图》,将事故、诊疗、病情演变的关键节点可视化呈现。同时,他结合医学资料,用近五千字的代理意见专业阐述了脑震荡及其后遗症的医学原理,有力论证了初次损伤与后续病症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终,李明以扎实的新证据、清晰的图表展示及专业的法律医学论述,成功说服了二审法院。法院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了樊某某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的全部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