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开展315消费维权普法
作为本次宣传活动的重要环节,龙岗区法院正式启动“龙法说·百场同行”系列普法活动。“龙法说·百场同行”是龙岗区法院2026年的重点普法项目,计划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100场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龙岗区法院通过发布八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作出消费提示。八个案例聚焦预付式消费、欺诈经营追责、网络购物三大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涵盖教育培训、早教托管、美容健身、驾培服务、玉器定制、数码网购等多个密切关乎群众生活的领域。从冒用资质的教育培训欺诈行为依法被判“退一赔三”,到驾培机构擅自变更服务约定消费者可主张解约退费;从商家恶意注销后股东须承担清偿责任,到格式条款存在歧义时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再到网络购物“拆封不退”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定制商品违背质量承诺商家须承担退货责任,案例直击消费维权痛点难点,彰显了司法对消费领域的全面保护和精准规制,既为经营者划定经营红线,也为消费者明晰权利边界。其中,关于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解除以及退费退货等实际问题,在现场互动活动中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兴趣。
在活动第二阶段,龙岗区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有奖竞答、手册派发、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市民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解答,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维权能力。
龙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龙岗法院依法审结8100余件各类消费纠纷案件,其中,预付式消费纠纷占比不少。预付式消费因其便捷、优惠等特点,已融入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学车考证等诸多日常生活场景。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商家按约提供相应服务或商品,本应是互利共赢的消费模式。但实践中,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纠纷并不罕见,比如有商家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中途突然加价,甚至失联跑路逃避经营责任,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的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提前解约,却在退费或退货时提出不合理要求,损害经营者利益。龙岗区法院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旨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法院提醒,不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诚信是经营之本,商家应诚信守法、合规经营,要恪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服务、随意增加收费、逃避经营责任;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认真核查商家资质信誉防范风险,切勿轻信口头承诺,签订合同时坚决拒绝霸王条款,预付消费时理性预付不盲目充值,选购食品药品认准正规渠道,网购消费中留存好证据,认清商家注销并非免责理由,遇到纠纷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经营者、消费者双方都应该自觉为营建和谐美好的消费市场添砖加瓦,让预付式消费真正便利生活、惠及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