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肇事致人受伤车主全责赔偿

2026-03-24 16:16:02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辛潇)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八十多岁的被告刘某驾驶“老头乐”代步车,在乡村村道转弯时违规占用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六十多岁原告李某相撞,致李某受伤住院。经审理,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老头乐”未登记上牌、未购买任何保险,2万余元赔偿款全部由刘某个人承担。

  案件发生在乡间窄路。刘某平日驾驶无牌“老头乐”代步出行,自认“车速慢、不用证、不用险”。事发当日,刘某转弯时未减速、未靠右行驶,直接驶入对向车道,撞上正常骑行的李某,造成李某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庭审中,刘某坦言,明知“老头乐”不能上牌、买不了保险,却图方便侥幸上路;如今面对赔偿,年迈的他懊悔不已。李某虽获赔判决,却因伤饱受病痛,两家均陷入困境。

  按照法律要求,机动车上路必须登记挂牌、购买交强险、驾驶人具备相应驾驶资格。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的,需由车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划分。该案正因车辆无牌无险,所有赔偿最终只能由老人个人承担。乡村道路路况复杂、视线不佳,“老头乐”安全系数低、防护能力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晚年代步,安全为大。乡村道路视野差、路况复杂,“老头乐”安全性能低、防护薄弱,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老年人出行应选择合规交通工具,拒绝非标“老头乐”;合法上路车辆务必登记上牌、持证驾驶、足额投保,转弯减速、靠右通行,不占道、不逆行。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