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法院以案释法守护谁付出谁受益原则

2026-03-27 16:13:34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向亚芬)亲友无偿借地种山药,遇征收却因青苗补偿诉至法院。是持证者得,还是耕耘者得?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明确青苗补偿归实际投入人所有,以公正判决守护“谁付出、谁受益”的朴素正义,为土地纠纷的解决树立法治标尺。

  在利川市的团堡镇,李某与蹇某这对连襟,曾以亲情为纽带,演绎了一段土地无偿借用的佳话。

  八年间,李某出地,蹇某出力,共同经营一片山药田。然而,2024年底,“川气东送二线”工程征地,带来2.7万余元青苗补偿款,却让这段亲情面临考验。这笔款项拨至土地承包人李某账户后,未转给实际种植者蹇某。协商无果后,二人最终诉至法院。

  面对双方争议,利川市法院指出,该费用是对土地附着物损失的补偿,其归属应遵循“谁投入、谁受益”原则,与土地承包权人并非必然一致。无论土地以何种形式流转,实际耕种者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护。最终,法院判令李某返还蹇某全部青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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