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商家以旧充新被判退一赔三
李先生在济南某商场某名牌专卖店购买男士运动鞋一双,花费2000余元,因当时店内合适鞋码缺货,双方协商由李先生先交钱,工作人员调货后发货,并在发货前向李先生提供拍摄鞋子的视频一段。
鞋子穿了10天左右,李先生发现左脚鞋子的鞋扣断裂,便将其送去店铺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右脚鞋子的鞋扣处存在人工维修痕迹,且维修方式粗糙,右脚鞋子顶端鞋扣处已经露白,并非正规维修手法。经沟通,店铺工作人员坚称右脚鞋子从来没有送去维修。李先生检查工作人员发货前给其发送的视频资料,发现右脚鞋子在寄出之前已经存在维修痕迹及鞋扣处露白的情况。李先生将该商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历城区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任雅雯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根据李先生提交的照片,可以看出正常的左脚鞋子单边的五个鞋扣(包括四个黑白鞋扣及顶部的塑料鞋扣)处,均由同一颜色的黑色针线缝制,走线细密,而右脚鞋子的顶部塑料鞋扣处,由颜色稍浅一些的灰黑色针线缝制,针线粗细、针脚距离、走线方式均与正常鞋子不同,存在维修痕迹。且右脚鞋子的该塑料鞋扣处存在材料磨损、露白的情况,与鞋子另外三处塑料鞋扣明显不同。根据李先生提交的视频资料(前两秒画面暂停并放大)可以看出,涉案鞋子在发货前即已存在上述问题。该商场向李先生销售的鞋子并非全新状态,隐瞒了涉案商品的真实情况,对李先生要求退货退款并给予三倍赔偿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