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积案
案例一:强制清场见实效
张某因拖欠巨额货款拒不偿还,被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某处商铺,在拍卖前期调查阶段,张某以年份久远,无法找到租赁合同为由,拒不出示该商铺租赁合同。法院依法多次联系该商铺承租人李某,并通过实地走访、张贴拍卖公告等方式,限期李某提交租赁手续至法院,李某拒不接听法院电话并撕毁法院公告。至此,法院以无租赁形式对该商铺进行评估、拍卖。拍卖完成后,樟树法院责令张某及李某立即搬离该商铺,并再次对该商铺张贴清场公告,但李某再度撕毁公告并继续营业。因此,法院决定对该商铺进行强制清场。
清场现场,李某见到执行法官带领清场队伍到场,慌乱不已,并以自己不知情等理由百般抵赖。随后李某现场主动与买受人钱某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钱某也同意暂缓清场。此次行动结束。
案例二:看守所前付现金
严某和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批履行还款义务。但唐某仅履行数次后就玩起了消失,拒不接听严某和法官电话,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其拘传到案后,多次向唐某释法说理,并再次组织二人调解,要求唐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唐某仍拒不还钱,无奈之下严某申请对唐某进行司法拘留。
在依法向唐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后,执行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将唐某送至医院体检,经体检检验合格,符合关押条件。在去看守所路上,唐某发突然大叫表示“不要关我,我的钱现在放在某处,可以全部还清。”
承办法官经查验后,立即通知严某到达现场,唐某当场向严某支付剩余款项12.5万元,严某也同意不再对唐某采取拘留措施,案件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