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代购未成同学对簿公堂

2026-05-11 16:13:15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王语歆)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法庭审理了一起网络代购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本基于同学信任的代购行为,最终因一方失信“赖账”对簿公堂。

  刘某与楼某本是同学关系。2025年5月,刘某通过微信委托楼某代购电子产品,双方约定:若未发货,楼某应全额退款。出于信任,刘某分四次向楼某转账共计近1.7万元。然而,2025年6月1日,楼某告知刘某订单未成功发出,并承诺退款。但楼某仅退还了部分款项,剩余9577元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双方就退款事宜发生激烈争执。后经派出所调解,楼某当日向刘某支付2000元,并承诺赔偿损失600元,剩余款项及损失赔偿最迟于2025年9月15日结清。此后,楼某再次“玩失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但刘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楼某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楼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某退还代购款并赔偿损失,共计81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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