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多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管理普法

2026-05-12 16:13:38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池泽梅 通讯员张建国)5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坪地街道办事处、坪地街道工商联(商会)联合举办“龙法说·百场同行”系列普法活动之“聚力同心 益企赋能”宣讲活动,聚焦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面临的实际痛点与法律风险,通过“案例剖析+现场答疑”模式,为企业送上一堂丰富生动的法治课,促进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5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以案释法,筑牢企业合规“防火墙”

  龙岗区法院坪地法庭副庭长杨文姣在授课中以“如何利用员工手册规范用工”为题,通过本法庭近两年审结的10多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员工手册”作为企业管理工具的重要性。法官结合劳动争议审判实践,指出不少企业存在规章制度程序瑕疵或内容缺失问题。企业日常管理中若仅有口头警告而无书面制度,或存在仅仅将制度简单张贴作为公示等情形,均是企业应该着力加以完善的方面。

  杨文姣强调,制订程序的合法性是制度的生命线,未向员工有效公示的员工手册,在法庭上缺乏法律效力;发生争议时证据链比自认为的“道理”更有力,员工手册便是发生纠纷时的关键证据之一;制定员工手册不能忽视员工的身体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可操作、符合常理的制度才能真正被执行。法官提醒企业,制定员工手册时要警惕“罚款条款”“连坐条款”等法律红线,建议企业通过“签字确认、系统推送、培训考试”等有效方式完成制度公示,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杨文姣还特别指出,员工手册不只是公司管理的规矩,更是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依据,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能防止管理随意化,让员工的工资、休假等核心利益得到制度保障。员工手册的实质,就是把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由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变成企业内部实实在在的保护机制,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以案示警,提升风险防范“免疫力”

  宣讲中,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李艳结合办案实务,分享了劳动仲裁典型案例。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试用期管理,仲裁员通过分析杨某诉A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案,指出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情形,须证明“录用条件已告知”且“考核标准客观”,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须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员又以张某诉B公司对其调整岗位案为例,明确了企业合法调岗调薪的边界。指出企业虽享有用工自主权,但为员工调岗需符合“生产经营需要、工资相当、无侮辱性”等原则,绝不能忽视员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仲裁员还围绕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强调企业必须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客观的考评结果以及“培训或调岗”的前置程序,才能对“不胜任工作”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互动答疑,开出当下见效的法律“良方”

  在普法活动现场互动交流环节,企业代表还就“竞业限制补偿”“离职交接手续”等棘手问题踊跃提问。法官和仲裁员针对企业的具体痛点、难点、堵点一一“把脉”、对症下药,开出了实操性强、可当下见效的法律“良方”。

  “这次宣讲太及时、太有价值了!我们虽然知道企业管理离不开制度,但没想到制订制度的程序正当性、内容合理性以及有关证据保存这么重要。通过听讲,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规范用工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合法合理规范,才能真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既保障员工权益也推动企业发展,这也正是我们想要的。”现场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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