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人民调解加司法确认为务工者维权
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受某农业公司雇佣,在养殖场工作。工作期间,李某在作业过程中意外受伤,经诊断为腿部粉碎性骨折。事后,双方就拖欠劳务工资、受伤医疗费用、后续疗养赔偿等事宜分歧较大,自行多次协商均无果,遂共同向城关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情理兼顾的原则,认真核实事发经过,耐心开展普法宣讲与思想疏导,向用工方明晰劳务用工损害赔偿法律责任,同时安抚李某情绪,引导他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工资、赔偿金总额、抵扣款项及付款时限,约定款项结清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为保障外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协议履约落空,调解员随即引导双方前往法院办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异地务工群众不用诉讼、少跑腿,切实吃下维权“定心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