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法学会开展校园防欺凌讲座

2026-05-26 16:14:19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黄小霞 周琼)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扎实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新余九中法治副校长许铮走进校园,为七年级5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学法守法用法 远离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讲座。

  “小铅笔”引出大道理

  “同学们,铅笔为什么一头要装上橡皮擦?”讲座伊始,许铮播放了一段关于父子对话的短视频。视频中,父亲告诉孩子小时候写错字可以用橡皮擦掉改正,但长大后用上钢笔,写错了就无法涂改。这个生动的比喻瞬间抓住了在场学生的注意力。许铮顺势引导:“人生也是如此。未成年人犯的小错,在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下可以纠正;但如果触碰法律底线,就像钢笔写下的字,留下的污点可能伴随一生。”她语重心长地告诫学生,要从小敬畏规则、守住底线,切莫因一时冲动或无知酿成大错。

  “年龄不是免责牌”

  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未满14岁可以无法无天”等错误言论,许铮结合5个真实案例进行了有力驳斥。重点解读了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最新规定,以及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她指出,新修订的法律虽然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绝不等同于“不追究责任”——对于已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同样设有训诫、专门教育等分级干预措施。许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学生:“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是纵容。‘年龄’从来不是逃避责任的‘免责牌’,知法、懂法、守法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本分。”

  校园欺凌“是什么”到“怎么办”

  讲座中,许铮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具体表现形式、引发原因以及应对策略。她从言语侮辱、肢体冲突、社交孤立、网络暴力等常见形式入手,剖析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施暴者乃至旁观者的长期伤害。她特别强调,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谣言、拉帮结派排挤他人等看似“小事”,同样属于欺凌范畴。针对“如何应对”,她给出了“勇敢说不、及时求助、保留证据、依法维权”等具体建议,鼓励学生在遭遇欺凌时不做沉默的羔羊,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让法治教育“活”起来

  为加深学生理解,讲座最后播放了一部预防校园欺凌的微电影片段。影片再现了校园中发生的排挤、推搡、殴打等场景。观影结束后,许铮现场提问:“影片中的主角哪些行为属于欺凌,影片中被欺凌者在被欺凌后用刀砍伤欺凌者,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影片中的女孩有几次机会可以及时求助,如果是你,会采取什么方法保护自己?”

  学生争相举手回答,有的说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有的指出要结伴而行,还有的同学表示“不能以暴制暴,但可以正当防卫”。通过沉浸式互动,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可感知、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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