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镇原法院构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新机制
该机制旨在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化解等非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对符合诉前化解条件,且征得当事人同意的行政争议案件,由属地法院初步审查后办理分流登记,统一委托当地综治中心按照“中心牵头化解+法院专业指导”协同治理模式开展先行调解,同时指派法官及法官助理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靠前做细释法明理、沟通疏导工作。对调解成功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完成司法确认、撤诉等事项办理;调解不成、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及时移送管辖地法院办理立案登记事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针对基层治理实际与跨区域管辖行政审判工作特点,镇原县法院还积极搭建与当地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综治中心及管辖地法院常态化联络平台,通过争议预警、会商研判、多元调解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对接,公正高效推进行政争议案件诉前化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