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人大迭代升级法治政府监督
自2023年起,海宁市人大紧扣省人大监督工作部署,出台三项专项制度文件,创新推行市镇(街道)人大“五位一体”联动监督模式,持续深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至今已连续四年常态化推进。立足县乡人大法定职能,海宁摒弃传统单点、单次监督模式,以系统化、体系化思维推动监督工作从“一次监督”向“一体监督”迭代升级,精准破解基层法治监督碎片化、整改浅表化问题,基层法治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系统布局架构,打造闭环监督体系
针对以往监督内容分散、标准不一等短板,海宁市人大坚持系统思维,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及镇(街道)人大指导意见,整合监督资源,构建监督政府、监督部门、监督主要责任人、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镇(街道)人大监督同级政府五大监督维度,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监督框架。
工作中实行分级统筹机制,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总体统筹,监察司法工委牵头负责市级执行和基层指导。同时,创新建立年度循环监督机制,采用75%固定基础监督+25%动态调整任务模式,紧跟上级最新部署优化监督重点,配套标准化市镇街报告模板和问题亮晒机制,每年一轮闭环推进,让法治监督有标准、有节奏、有力度。
精准分合施策,提升监督履职精度
为兼顾监督合力与监督精准度,海宁市人大创新“有合有分、分层落地”的执行路径,全方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年底年初集中审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总报告,把脉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情况;年中常态化开展部门工作评议,每年重点评议3个政府部门,精准检视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实效。
海宁市人大紧盯“关键少数”,同步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局长履职报告与市政府总报告同会审议、对标测评、现场排名,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法治责任。聚焦执法源头治理,全年常态化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监督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防范转变。下沉基层治理末梢,实现镇(街道)人大年中听取同级政府依法行政专项报告全覆盖,打通基层法治监督“最后一公里”。
多维联动问效,实现全域一体整改
海宁市人大打通各类监督壁垒,深挖执法工作内在关联,构建多维度、链条式监督整改体系,破解单一监督整改不彻底问题。建立整改闭环机制,年中部门评议问题清单整改情况,需在年底局长履职报告中逐项回应、闭环销号。
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海宁市人大紧盯执法事项赋权、调整、回收等动态变化,督促相关部门、镇(街道)及时完善接续举措,保障执法工作无缝衔接。主动对接纪检监察、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审计等各类监督成果,督促部门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长效整改。同时,将镇(街道)评议问题与部门履职整改直接挂钩,实现问题全方位排查、系统性整改,以一体监督推动全域一体提质。
法治赋能基层,激活治理现代化动能
海宁市人大坚持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精准对标基层治理堵点难点,以精准监督补齐法治短板。通过专项监督推动出台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相关决定,落地全省首个行政调解地方技术性规范、全省首批重点部门行政调解责任与任务清单,以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基础。
同时,完善多方联动监督格局,将镇(街道)法治工作报告制度纳入合法性审查考核。创新组建县域“法智(治)联盟”,整合法治监督资源,凝聚治理合力,持续以基层治理法治化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海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