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销助力平台经济良性发展
多地系列举措无疑直击行业痛点,为恶性竞争踩下刹车,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长远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激活消费市场、畅通流通渠道、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但高速发展的背后,部分平台逐渐摒弃良性创新的发展路径,陷入“零和博弈”的“内卷式”竞争。特别是“6·18”“双11”等促销节点,平台强制商家全网最低价、捆绑排他经营、营销套路泛滥等乱象层出不穷。
这些乱象,看似可以让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拿到商品,但更可能的是商家、消费者甚至平台多方“共输”。从商家角度来看,平台强制商家全网最低价等行为,是挤压商家利润实现的“低价”,这无疑加剧了平台与商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公开渠道对平台的促销低价策略表达不满。不久前,北京清北道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文称,今年“6·18”购物节,有平台面向消费者发放通用消费券,可正常抵扣购买相关商品,但京东商城要求涉事商家在其他平台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或在该平台下调售价至其他平台券后价位,实现“全网低价”。原本的促销节点变成了平台与商家的“消耗战”。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平台经济的“内卷式”竞争,最终的成本与隐患大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消费体验。不少消费者误以为平台低价“内卷”能够带来实惠,实则陷入“虚假优惠、体验降级、权益受损”的多重陷阱。
从平台角度来讲,一味通过强制压价、捆绑站队、流量制裁等方式转嫁竞争成本,只会挫伤商家经营积极性,破坏产业链良性生态,最终损害平台自身的公信力与竞争力。
需要强调的是,“内卷式”竞争,尤其是畸形化追求“全网低价”,不光有损害市场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还可能涉嫌违法。平台通过与商家的协议确定入驻商品价格本是市场行为,但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商家接受明显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尤其签订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价格条款。这违背了法律确立的市场价格应通过正当竞争形成符合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此外,如果平台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压低价格,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规范才能护航发展,整治方可净化生态。告别粗放式、“内卷式”的恶性博弈,转向创新式、规范化的良性竞争,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即将到来的“6·18”购物节为契机,各大平台应当主动对标监管要求,摒弃短视逐利思维,主动摒弃价格内卷、套路营销、排他竞争等违规行为,自觉规范经营规则,回归商业本质。
随着“内卷式”竞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常态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电商行业将彻底告别恶性内卷乱象,重塑公平有序、创新向上、互利共赢的市场生态,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