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法院共商山海司法协作
其间,两地法院召开山海司法协作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惠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卿堆,泰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历参加活动并讲话,相关负责同志就特色亮点工作作交流发言。
黄卿堆对泰宁县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惠安与泰宁一山一海、资源禀赋各异,又情谊相通、使命相同。泰宁县法院在古城文化保护、绿色发展保障、“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等领域工作成效显著,值得惠安县法院深入学习。此次山海协作是“两院”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大局的务实举措,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切实推动司法协作制度化布局、常态化运行、深层次赋能,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域司法协作“山海”样板。
张志历表示,惠安作为沿海经济强县,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流程督促履行促推实质解纷、青年人才培育等方面走在前列,泰宁县法院愿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谋发展”的原则,互学互鉴、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健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推动两地司法资源双向流动,切实把协作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保障发展的实际成效,携手为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惠安县雕艺行业诉非联动法官工作室、惠安县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展示馆,实地了解惠安县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相关工作做法。
下一步,两地法院将持续深化山海协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实效,以跨域司法协同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书写跨越山海的法治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