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泉法院诉前调解八年邻里纠纷
2017年1月25日被告向原告采购猪肉,累计拖欠货款1.6万元。8年来,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却因各种原因迟迟未还。一来二去,双方从熟人变成了“冤家”,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眼看欠款遥遥无期,原告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寻求帮助。
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诉前多元调解程序。接手案件后,调解员没有简单机械地走程序,而是“慢下来、沉下去”。一方面讲法,向被告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明确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讲清拒不履行可能带来的失信、诉讼等风险;另一方面讲情,立足双方多年交易过往,从“邻里相处”“经营诚信”角度耐心劝说,引导换位思考,劝导放下对立情绪。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2万元,双方就本起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协议一达成,被告当即现场完成款项交付,原告清点确认收款。拿到钱的那一刻,双方紧绷的情绪彻底放松,当场握手言和。
